(1)董事會
本公司董事會共由 人組成,其中包括董事長1人,副董事長1人。常務董事會為常設機構,由董事長、副董事長和常務董事等 人組成,常務董事會成員由股東大會任免。
(2)常務董事會
常務董事會決定公司經營方針、財務預算方案、經營計劃和投融資及資產處置方案、公司管理機構設置方案、公司規章制度、職工薪酬和獎懲方案等,審議公司財務決算和利潤分配及彌補虧損方案、公司合并/分立/變更和解散方案等,擬定公司注冊資本變更和發行債券方案以及公司章程修改方案等。
常務董事會下設專業委員會,其中風險管理委員會作為公司常務董事會領導下的專門機構,主要負責指導本公司風險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機制建設、風險狀況評估,審議風險管理政策和重大風險管理解決方案等。
(3)高級管理層
本公司高級管理層按照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授權,決定其權責范圍內的經營管理與決策事項。
(4)監事會
本公司監事會由主席1名和監事若干名組成。監事會主席根據工作需要,列席或委派人員列席本公司董事會會議和其他有關會議。報告期內,監事會對本公司的經營行為、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管理行為、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等進行了監督和檢查,對本公司所屬企業進行現場和非現場檢查,對本公司內審體系進行檢查并給予指導。
(5)職工
本公司堅持“以人為本”,重視發揮全體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,努力為職工搭建能夠充分施展才能的廣闊平臺,提供有競爭力的薪酬和激勵機制。 |